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改革再出发,风起好扬帆。值此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证券时报》推出“壮阔东方潮改革奋楫时”大型专栏,邀请政府部门官员、知名专家学者和行业领军人物献计献策,涓滴成流,汇聚成新时代改革开放的磅礴大潮。

第21期张鸿义:深圳证券市场创建和决策记忆

张鸿义,1970年起任职于中国银行广州分行,期间曾外派伦敦学习两年; 1982年6月调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曾任副行长、行长; 1986年7月起出任深圳市副市长; 1995年5月调任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副主任、南洋商业银行董事长,后曾任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总经理等职。

第21期 张鸿义:深圳证券市场创建和决策记忆

张鸿义,1970年起任职于中国银行广州分行,期间曾外派伦敦学习两年; 1982年6月调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曾任副行长、行长; 1986年7月起出任深圳市副市长; 1995年5月调任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副主任、南洋商业银行董事长,后曾任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总经理等职。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深圳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义不容辞地在国企改革和金融改革等方面承担起探索者的责任。

主管深圳证券市场那几年,是我几十年职业生涯中最富有挑战性、压力最大的岁月。我们这一批探索者确实是“摸着石头过河”,用风里来雨里去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但是在付出了心血、历经了磨炼以后,能够成就一番事业,造福国家和人民,也就不再遗憾了。作为特区老一代的开荒牛,我引以为傲。

深圳市原副市长 张鸿义

试点股份制 勇敢探索证券市场

1984年元月,小平同志第一次南巡欣然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平息了国内对是否办特区的争论,坚定了特区人坚持改革开放的信心。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了城市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方针政策。深圳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义不容辞地在国企改革和金融改革等方面承担起探索者的责任。

1986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暂行规定》出台,1987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组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通知》,股份制改革工作由体改办和投资管理公司分工合作,共同筹划、推动和落实。由于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市政府指定主管财政工作的市领导担任投资管理公司首任总经理,因此我承担起了统筹协调和推动这一改革落到实处的直接责任。深圳起步阶段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积极扶植地方国企和大力依靠外引内联,坚持两条腿走路是我们的必然选择。为适应这一客观形势的需要,深圳国企、外资企业、内联企业对股份制改革逐步寄予希望,在经历初期的阵痛后,发展形势好于预期。

随着众多股份制企业的出现,发行股票、债券和服务其交易过户的需求产生,培育资本市场的客观要求呼之欲出。加上深圳特区开局时国家早就明确,只给政策不给钱,筹措资金任务非常艰巨,并且努力配合国家金融改革、探索拓宽金融渠道、改善金融服务的任务也很明确。伴随深圳发展银行等老五股的出现,特区探索建立证券市场的时机逐步成熟。1988年5月,李灏书记兼市长提出“要利用特区政策优势,创建资本市场”。经过一段时间酝酿,当年11月,市政府正式下文成立深圳资本市场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一是在市政府领导下,领导和推动深圳资本市场筹建和发展的有关工作;二是领导专家小组研究、制定发展深圳资本市场的政策、法规及工作计划等;三是审议和批准专家小组和顾问小组的建议和报告;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市政府报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当时指定我和主管金融监管的人民银行罗显荣行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1989年和1990年有两次变更:一是根据国家调查组建议,更名为证券市场领导小组;二是副组长有所调整,人行王喜义、肖少联,体改办徐景安,投资管理公司董国良等负责人先后参与决策。

实践表明,我国的股份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探索,创建证券市场是金融改革中最富挑战性的一场实践。这两项改革的难点在于,我们既要尊重国际惯例和市场规律,又要密切结合中国国情和特区实际;既要积极兴利,又要认真除弊,因此其探索之途难以平坦。这两项改革犹如一对孪生兄弟,他们密切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依存。我有机会同时参与这两项改革试验的组织推进工作,并且经受了实践和历史的双重考验,虽然辛苦,却也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