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改革再出发,风起好扬帆。值此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证券时报》推出“壮阔东方潮改革奋楫时”大型专栏,邀请政府部门官员、知名专家学者和行业领军人物献计献策,涓滴成流,汇聚成新时代改革开放的磅礴大潮。

第46期刘世锦:如何理解经济增长阶段转换

刘世锦,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中方首席顾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长期致力于经济理论和政策问题研究,主要涉及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领域。

第46期 刘世锦:如何理解经济增长阶段转换

刘世锦,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中方首席顾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长期致力于经济理论和政策问题研究,主要涉及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领域。

 

刘世锦

在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后,从2010年第一季度开始,中国经济增速逐步回落,迄今已有8年时间,是不是已经稳住了、触底了,仍是众说纷纭。这个时期的经济态势和起因,是50人论坛历届年会和其他会议、有关研究成果的重要议题。这里我想就这个问题的理解和研究过程做一个回顾和讨论。

终端产品的概念及其分析原理

从总需求或支出法的角度看,GDP(国内生产总值)由消费、投资和净出口组成。为了度量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的新增价值,GDP通常按季、年等时间长度核算。然而,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宽,就会发现真正与消费者直接发生关系,被“消费”的,只是GDP的部分产品;另一部分产品,如机器设备、厂房等,则重新返回了生产过程。所以,统计时间内的最终产品与“自然过程”中的最终产品是有区别的。

另一个问题是,构成投资项下的产品都是相同的属性和用途吗?显然,列在投资项下的住宅、基础设施等与机器设备显著不同。

住宅被列为投资的主要理由是,住宅具有资本属性,可以通过出租、售卖等行为获取资本收益。但住宅的首要或基本属性,是满足人们居住需要的耐用消费品,与汽车、冰箱等耐用消费品并无实质性区别。一个人买房作为投资,最终必须以他人居住为条件,否则他的投资收益将无从实现。也就是说,住宅的投资属性是以消费品属性为基础或前提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另外,随着金融深化,住房之外的其他消费品也被赋予某种金融属性,例如,汽车、冰箱可以分期信贷付款方式购买,这些消费品被纳入了金融产品获益的流程,也有了投资收益的特性,但并未改变其作为消费品的本来属性。

基础设施的属性也存在类似困惑。公园、剧院、图书馆、城市广场、高速公路等,与居民生活质量提高、消费结构升级,特别是服务性消费增长紧密相关。它们通常以公共产品的形态出现,提供了特定的消费功能。生活在繁华都市的居民,可以在公园游览,在广场上跳舞,在大剧院欣赏歌剧,通过高速公路出行或旅游。如果不具备这类基础设施,居民的消费水准必然会下降。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很大程度上与是否拥有这类基础设施有关。固然,能源、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部分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但随着发展水平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增大,其中直接服务于居民消费过程的非生产性部分的比重呈上升态势。在实际情景中,基础设施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功能经常混在一起,如一条公路既有货运,又有客运,将其清晰地区分开来在技术上是有难度的。

把住宅、基础设施列为投资,与其固有的消费属性形成矛盾,也与人们的日常经验相悖。更要紧的是,当人们将其视为与消费距离很远甚至无关时,容易引起对国民经济全局结构和运行态势不准确乃至错误的判断。

作为对上述缺陷的纠正,我们提出“终端产品(gross final products,缩写GFP)”的概念,其定义是:GDP中不再直接进入下一个生产过程的产品。

按照这一定义,全部消费,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投资中的住宅、基础设施、其他服务业投资中直接与民生相关的部分(大体相当于以往“非生产性投资”所涵盖的范围),可计入GFP;投资中的机器设备、厂房等,相当于以往“生产性投资”涵盖的范围,将分离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