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实习生 贺觉渊
发改委2月3日发布通知称,2020年12月31日前,外资银行可通过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调增中长期外债规模。在核定2020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时,发改委将主要考虑外资银行近三年外债实际使用情况,以及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和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外汇资金需求。发改委要求,各外资银行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规划的重点方向用好外债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外资银行按季度报送外债执行情况,切实防范外债和金融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