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企业利好!再融资轻资产高研发标准扩至深市主板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吴少龙2026-03-27 19:46

证券时报记者 吴少龙

2026年3月27日,深交所修订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8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2026年修订)》(简称《指引》),将现行创业板适用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适用范围拓展至主板公司。修订后,主板与创业板相关标准完全一致,符合标准的主板公司再融资补流可以突破限额用于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再融资灵活性。

适用范围拓展至深市主板

“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常态化实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前期,深沪北交易所推出一揽子优化再融资措施,加大力度服务科技创新。

2025年6月,创业板再融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发布实施,已有江波龙等创业板上市公司选择以“轻资产、高研发投入”标准申报再融资,市场各方反响良好,主板科技型公司也表示希望能够尽快享受相关制度红利。

市场分析指出,不论是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还是积极寻找第二增长曲线、主动谋求转型升级,主板科技型公司都需要长期、大额以及更加灵活的研发资金,支撑技术迭代和科技创新,提高研发项目成功率,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在支持上市公司提高质量的同时,也大幅提升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获得感。

本次《指引》修订将“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适用范围拓展至深市主板公司,在创业板相关指引发布一年后,积极、及时回应市场呼声,正是增强再融资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的关键举措。

进一步突出“扶优、扶科”导向

本次修订发布的《指引》共12条。修订后,主板与创业板相关标准完全一致。

深市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认定标准为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为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者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与此同时,本次修订对前期发布的创业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进行适应性调整,进一步突出“扶优、扶科”导向。创业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中“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的研发投入占比下限由3%调整为5%,高于深沪两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的中位数。适度提高“高研发投入”认定指标值,旨在引导上市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科技创新,锚定深耕研发、具有创新特色的上市公司,以高效、灵活的再融资制度,为其不断提高创新活力、形成创新发展的良性循环保驾护航。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后续将紧紧围绕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这一关键着力点,支持更多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的深市上市公司积极运用该政策工具,推动典型案例落地,更大力度推动要素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

责任编辑: 杨国强
校对: 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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