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投公司总经理屠光绍3月7日在全国政协经济界别小组讨论时表示,《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报告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运作”,这是很有必要的,就是要通过该基金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性质如果是政策性的,那么最重要的考量指标不应首先强调微利,政策性的担保基金就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一个关键的考核指标应该是政策性担保基金的放大效应。另一方面,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的政策性担保基金的资金来源应该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这样才能将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担保基金的撬动效应发挥出来。
“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对政策性担保基金的考核集中在基金的放大效应,例如,一个政策性担保基金的规模为100亿元,但如果能撬动商业性资金规模达5倍、10倍等,那对于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会起很大作用。政策性担保基金就应该发挥撬动作用,让更多商业银行资金流向小微企业,所以其主要的考核指标就应该建立在能带动多少的商业性资金流向小微企业。”屠光绍说。
此外,屠光绍还表示,政策性担保基金的资金来源如果是以财政性资金为主,那么就应该在每年的财政预算内做出相应的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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