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 (sh600841) +添加自选
开盘价: 昨收盘: 最高: 最低: 换手率:
动态市盈率: 动态市净率: 成交量: 成交额: 振幅:
流通股本: 总股本: 流通市值: 总市值:
  • 分时图
  • 日K
  • 周K
  • 月K
五档
  • 卖5
  • 卖4
  • 卖3
  • 卖2
  • 卖1
  • 买1
  • 买2
  • 买3
  • 买4
  • 买50
资讯
融资追击
龙虎榜
筹码动向
北向资金
主力资金
数读财报
公司公告
互动问答
融资余额
融券余额
融资净买入
日期 两融余额 融资余额 环比 占流通市值比 融资净买入 占成交额比 融券余额
加载更多
没有更多了
北向持股数
日期 持股数 占流通股比 持股数变动 持股市值
加载更多
没有更多了
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
每股资本公积金
每股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毛利率
净利润现金含量
营业收入同比
净利润同比
扣非净利润同比
经营性现金流同比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现金比率
按产品
按行业
按地区
  • 2025-09-09 09:30
    投资者_1610345814000:贵公司常年净利润微薄,要么亏损,何以支撑这几百亿的市值?贵公司是不是利用热门概念参与市场炒作,配合股东高价减持?
    动力新科: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提醒投资者,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等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09 09:30
    投资者_1755673639120:董秘您好!据消息称上海微电子正在策划借壳动力新科上市,这是巧合还是提前安排重组事宜?谢谢。
    动力新科: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上述消息不实。公司提醒投资者,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等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09 09:30
    投资者_1756167300915:半年报披露20VK电站项目需‘高效推进’,请说明当前技术难点与解决方案,及2025年Q4是否达成里程碑?
    动力新科: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20VK电站项目是公司VK系列的平台化产品,适配2400~3000KW电站机组,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电站产品型谱,满足数据中心动力等领域市场需求。目前该项目处于技术方案的论证阶段,计划在2025年第四季度进行相关方案评审。公司提醒投资者,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等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7-30 09:30
    投资者_1753325555499:作为投资者,想了解公司数字化转型的现状和未来规划,特别是当前最迫切的需求有哪些?
    动力新科: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近年来在数字化转型方面主要进行了智能工厂建设以及研发、经营管理和供应链的数字化改造,提升了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及经营管理和供应链效率,曾获得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以及上海市数字化转型企业评选数字标杆企业奖,两化整合管理体系评定为AAA级。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入开展智能工厂及企业数字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感谢您的关注。
  • 2025-07-21 15:54
    投资者_1748927036480: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规定,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公告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贵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询价完成非公开发行并发布了公告,适用该规定。然而,在披露中没有查阅到申购报价信息,即每个投资者申购股票的具体价格。如果公司已披露,请说明文件名称及该内容所在页码。如果未披露,请说明是否违背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为什么该规定要求披露而公司没有披露。如果公司认为披露符合监管规定,请具体说明原因。
    动力新科: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严格遵循了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2025-07-21 15:54
    投资者_1720604526000:根据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规定,公司定向增发结束后,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公告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我们注意到,其他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均披露了申购报价信息。贵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采用询价方式完成非公开发行并发布了相关公告,但该公告中未见披露申购报价的具体情况。请问,贵公司未披露上述信息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或依据可豁免披露该信息?烦请说明。
    动力新科: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严格遵循了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