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张望军:对高频交易实行差异化收费
视频简介
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司长张望军:《管理规定》进一步对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切实提升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可以概括为“四个突出”
第一是突出维护公平。
第二是突出全链条监管。事前,落实“先报告、后交易”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要提前报告账户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策略等内容。
第三是突出监管重点。《管理规定》要求由证券交易所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可对高频交易实行差异化收费,并从严管理其异常交易行为。同时明确投资者在进行高频交易前,应当额外报告系统测试情况、系统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
第四是突出系统施策。《管理规定》是程序化交易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明确了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的职责分工,授权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细化业务规则和具体措施,逐步构建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相互衔接的立体化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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