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基金成立门槛拟降至5000万元
来源:证券日报作者:彭衍菘2026-10-12 07:33
字号
超大
大
标准
小

公募基金产品发行有望迎来新变化。

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运作办法》)。10月9日,中国证监会就《运作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降低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将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的基金(FOF)等基金的成立门槛,从规模2亿元、份额2亿份,分别降低至5000万元、5000万份,固收类基金成立门槛保持不变。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为基金公司调整发行节奏、布局差异化产品提供更多空间,尤其有助于缓解中小公募的募集压力。不过,产品成立后的规模培育和持续运营能力仍是基金公司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过去,2亿元的成立门槛是普通公募基金发行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对于销售渠道资源相对有限的中小公募而言,部分具有特色投资策略的产品,即使具备一定投资需求,也可能面临首发募集规模不足的问题。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武泽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降低成立门槛有助于减轻中小公募新产品发行阶段的募资压力,使机构能够根据自身投研优势,更加灵活地布局特色赛道和差异化产品,不必过度依赖短期大额资金满足成立条件。

对于基金公司而言,成立门槛降低也可能改变产品发行决策。“过去需要优先考虑能否完成较大规模募集的产品,未来有望根据策略特点、市场容量和投资者需求,更加合理地安排发行时机与募集目标。”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基金经理杨德龙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杨德龙认为,门槛降低有利于中小公募发挥特色化经营优势,头部机构也可依托投研和人才储备进一步丰富产品线。但不同规模的基金公司仍需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合理规划发行节奏,避免同质化竞争。

募集门槛降低,并不意味着基金公司可以放松对产品长期经营的要求。

此次修订对迷你基金监管要求进行系统完善,包括对于连续60个工作日达到迷你基金标准后,管理人选择继续运作的,不再要求召集持有人大会,但应承担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

杨德龙表示,规模较小的基金可能面临运营成本覆盖压力。基金公司应更加重视产品质量、长期业绩和投资者服务,避免重发行、轻运营。

成立门槛调整将为公募基金产品创新和差异化布局提供更多空间,但产品发行的最终目标并非单纯扩大数量。业内人士认为,基金公司需要在发行效率与长期经营之间取得平衡,以持续稳定的投资管理能力提升产品竞争力,更好满足投资者多元化配置需求。

责任编辑: 邓卫平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用户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