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乐收《核实函》 涉逾期融资租赁款超2470万元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赵黎昀2026-09-08 21:37
字号
超大
标准

9月8日晚间,*ST康乐(920575)公告,公司9月7日收到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下称“中信公证处”)发来的《核实函》。

2024年,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ST康乐拟与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亦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作为承租人,以公司部分生产试验设备、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本次业务,融资金额3000万元,期限3年,公司同意对所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上述业务担保方式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狼星集团”)、实际控制人陶涛夫妇对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补充特别条款为,天狼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95.57万股股份质押给亦庄租赁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而根据*ST康乐与亦庄租赁于2024年11月13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约定,截至目前,上市公司逾期支付亦庄租赁融资租赁款本金为2470.57万元。

据*ST康乐披露,亦庄租赁于2026年9月2日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提交了《执行证书申请书》,称亦庄租赁按约于2024年11月14日支付了设备价款,上市公司未能按照《融资租赁协议》及附件《租金支付表》中约定时间按期足额地向亦庄租赁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情形,亦庄租赁于2026年8月5日赴公司办公处现场递送《提前到期告知函》,宣布《融资租赁协议》项下债务将于2026年8月7日提前加速到期,将启动相关程序追索全部租金、逾期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2026年8月13日,亦庄租赁向天狼星集团、陶涛夫妇发送《履行担保责任通知函》, 要求履行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截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之日,公司未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天狼星集团、陶涛夫妇亦未履行担保还款义务。亦庄租赁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各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权益。

*ST康乐表示,如亦庄租赁持公证书、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将有可能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财产亦有可能被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公司已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提交异议函。目前尚未收到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的相关回函或执行通知,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同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持有的公司195.57万股股份,质押给亦庄租赁提供担保,如果包括该股份在内的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天狼星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2698.03万股,占总股本的9.6%以上,不会低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ST康乐表示,公司将积极应对,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 李志强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用户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