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风险揭示、严控投机炒作!北交所风险警示股、退市整理股交易新规月底施行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郭博昊2026-08-21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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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发布关于实施《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条款的公告。根据市场业务和技术准备情况,2026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关于风险警示股票及退市整理股票交易事项的规定,自2026年8月31日起正式实施。

对比2021年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新版规则将风险警示股票与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管理独立成节,从交易信息揭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会员风控义务、交易数量限制四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制度框架。

在交易信息管理方面,新规要求,按照本所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下称“风险警示股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下称“退市整理股票”),其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别揭示。会员应当对两类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相应独立显示。试行规则中未对此作出专门规定,相关股票交易信息与普通股票混合展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新规明确,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退市整理股票,应当以纸面或电子方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或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普通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试行规则未设置该前置性准入要求。

会员管理义务进一步细化。新规要求,会员应当通过其营业场所、公司网站、交易系统等多种渠道,重点揭示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风险;对于退市整理股票,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开市前向客户提示相关股票的剩余交易日等信息。

交易数量限制是本次新规的重要风控措施。新规明确,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20万股。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20万股。同时规定了豁免情形:上市公司回购股份、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可不受前述20万股买入限制。试行规则中未设置单日买入数量上限。

南开大学商学院副教授赵乐向记者表示,增设风险警示股票交易专节并实施买入数量限制,有助于抑制投机行为,引导理性投资,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随着8月31日临近,券商等市场参与方正加紧推进技术系统改造和业务流程调整,确保新规平稳落地。

校对:王朝全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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