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李在山2026-07-1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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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讯7月17日电,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

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责任编辑: 王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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