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实控人之一王洪春因犯内幕交易罪获刑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李在山2026-04-1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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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讯4月17日电,鹏鹞环保(300664)4月17日公告,公司收到实控人之一王洪春送达的江苏省无锡市中级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王洪春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60万元(因本案已缴纳至证监会的罚款539.36万元可折抵罚金,剩余部分已全部缴纳)。侦查机关扣押案款中的526.4万元系被告人王洪春的犯罪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截至目前,王洪春未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实控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 刘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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