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首例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二审落定, 生物谷原实控人获刑三年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康殷2025-12-22 20:00

据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谷”)公告披露,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生物谷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获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原财务总监贺元获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生物谷成立于1999年,主营业务为灯盏花系统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1年由新三板精选层转入北交所。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生物谷创始人暨前实际控制人林艳和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安排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违反财务制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生物谷资金。

2022年5月,云南证监局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于同年对林艳和、贺元顶格作出行政处罚,林艳和、贺元分别被处以500万元、2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在行政追责同时,证监会依法将林艳和等人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刑事追责。2024年9月,林艳和、贺元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4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林艳和、贺元二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将冻结在案的资金发还生物谷,并继续追缴林艳和违法所得退赔生物谷。后林艳和、贺元上诉,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证监会坚持“两强两严”,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资金占用等中小投资者深恶痛绝的恶性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体系,紧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强化警示震慑。生物谷案中,两名被告人均被定罪量刑,充分彰显了北交所市场对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体现了证监会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呵护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坚定决心。

责任编辑: 孙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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