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嵘第五次延期回复上交所监管函 收购方被湖北证监局警示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唐强2025-09-12 13:06

*ST华嵘(600421)又又又又又要延期回复!

9月12日,*ST华嵘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收购方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伯程汇能”)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机构的核查意见尚未完成。由于《监管工作函》涉及的部分资料需要完善,*ST华嵘将第五次延期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预计不晚于2025年9月18日提交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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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溯到今年8月11日,*ST华嵘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纪”)与伯程汇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恒顺投资向伯程汇能转让其持有的*ST华嵘3813.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50%),上海天纪向伯程汇能转让其持有的*ST华嵘107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51%)。

待股权转让后,恒顺投资及上海天纪合计持有*ST华嵘股份将减少至1361.35万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95%;伯程汇能持有*ST华嵘股份为4890.48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01%。若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ST华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浙江恒顺变更为伯程汇能,实控人将由楼永良变更为林木顺。

上述消息公告之后,上交所火速向*ST华嵘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该上市公司于收到该函件之日起3个交易日书面回复上交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上交所要求,*ST华嵘原本应该于8月15日,对相关事项进行回复。但是,*ST华嵘并未如监管所愿,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延期,该上市公司已分别于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9月5日发布《延期回复公告》。

如今,距*ST华嵘公布控制权转让事项已经一个月时间,而对上交所的回复则将进一步延期至9月18日。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伯程汇能作为收购方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并出具核查意见。*ST华嵘表示,将积极督促相关方尽快完成《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ST华嵘还于9月11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伯程汇能、林木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伯程汇能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林木顺存在违规事实。

《警示函》指出,8月11日,*ST华嵘控股股东恒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上海天纪与伯程汇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伯程汇能受让恒顺投资和上海天纪持有的*ST华嵘25.01%股份。股权转让后*ST华嵘控股股东变更为伯程汇能,实际控制人将由楼永良变更为林木顺。不过,伯程汇能未按规定公告经财务顾问核查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且未聘请财务顾问。

湖北证监局认为,伯程汇能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伯程汇能及林木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两者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目前,*ST华嵘子公司浙江庄辰为上市公司核心的业务主体,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预制构件(PC)模具、模台、工装货架和桁架筋等。据2025年半年报披露,今年1—6月期间,*ST华嵘实现营业收入5564.23万元,净利润则为-354.77万元。

另据企查查数据,伯程汇能成立于2025年4月15日,出资额为2.4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林木顺直接及间接对伯程汇能的总持股比例为31.66%,表决权比例为100%。

责任编辑: 叶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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