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楼市新政 公积金可作购房首付款
来源:深圳商报作者:张莹2024-08-02 07:18

广州市区珠江两岸风光。新华社发

8月1日下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广州成为四大一线城市中首个提出可以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城市。

《通知》称,自8月1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购房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可按合同约定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购买房屋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人各可提取一次购房首付款。申请人提取总金额合计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且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另外,提取首付款不影响以该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可贷额度计算;提取首付款购房后可以该套住房继续申请提取,可提取额度扣减已提取首付款金额。

相较于“5·28”新政,广州此次公积金新政优化了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买新房的条件,购买非首套新房也能有条件地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这对加速广州新建商品住房去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着积极影响。

从当下的市场情况来看,距离广州“5·28”新政提出已有两月,此前积压的购房需求在释放了一段时间后,新政的刺激效应已逐渐减弱,导致7月楼市热度有所降温,市场普遍对新一轮利好政策的刺激出台抱有期待。

责任编辑: 邓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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