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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8:40
irm1326544:“董秘您好,查阅公司之前回复称‘QHRD106已沟通申请进入三期临床’,但在监管部门显示项目仍在进行‘二期补充验证’。请明确回复:
前期的‘沟通三期’回复是否准确?
若准确,为何目前仍需进行二期补充?
若不准确,公司是否考虑发布更正公告以消除误导?”
千红制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原创一类新药QHRD106项目正处于科学、有序地推进临床试验进程中,相关进展将严格遵循法规披露要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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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8:40
irm1326544:“关于QHRD106项目,请问目前的‘补充验证’是基于CDE(药审中心)的哪项具体发补意见?是涉及有效性数据的统计学差异,还是安全性数据的随访时长不足?该补充试验的入组完成时间预计是何时?是否会实质性推迟NDA(新药上市申请)的递交时间?”
千红制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原创一类新药QHRD106项目正处于科学、有序地推进临床试验进程中,相关进展将严格遵循法规披露要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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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8:39
irm13265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互动易平台管理规则,公司有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回复投资者提问。关于QHRD106临床进度的具体事实性问题,并非预测性信息。若公司持续以‘有序推进’等模糊措辞回避具体事实,是否意味着该信息属于‘应披露未披露’的敏感信息?请董秘正面回应。”
千红制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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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8:39
irm1326544:公司多次称QHRD106项目“科学有序推进”,但临床阶段从申请进入三期变更为IIb期补充验证未发布临时公告。请明确披露:
1. IIb期补充验证具体启动时间、已入组病例数、完成比例、预计揭盲时间;
2. 该调整属于临床试验方案重大变更,依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应及时披露,公司未公告是否构成信息披露遗漏?请提供豁免披露的监管依据。
千红制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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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5:00
irm1326544:为什么公司的创新药106二期临床补充验证迟迟没有开展?是否属于事实上夭折失败项目?
千红制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原创一类新药QHRD106项目处于科学、有序地推进临床试验进程中,相关进展将严格遵循法规要求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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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5:00
irm1326544:公司在互动平台明面上说106和监管部门沟通进入三期临床,但在子公司众红生物却用206的代号进行二期临床剂量补充验证,为什么要这样刻意误导投资者?还有请解释为什么同一种药物却有106和众红生物206两个项目代号?
千红制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创新药项目均处于科学、有序地推进临床试验进程中,相关进展将严格遵循法规披露要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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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6:33
irm1326544:董秘公司近期在创新药106、和天地湖健康研究院战略合作、交易所问询函等事件中已构成事实上的信披违规,请问公司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千红制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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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6:29
irm1326544:董秘公司的创新药106现在要做二期的补充临床剂量验证,但你在前期的回复中一直强调该药已完成二期所有临床试验沟通申请进入三期临床。这是不是在刻意错误引导市场上的投资者?
千红制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创新药项目均处于科学、有序地推进临床试验进程中,相关进展将严格遵循法规披露要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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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6:21
irm1326544:公司的106要进行b的临床,但是董秘却在互动中回复说和监管部门沟通期临床,请问这是不是刻意误导行为?
千红制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创新药项目均处于科学、有序地推进临床试验进程中,相关进展将严格遵循法规披露要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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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5:00
irm1326544:董秘你长期选择性发布公告,公司是不是存在严重的问题?
千红制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