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陷入股东知情权拉锯战,该如何避免这颗融资“暗雷”
来源:界面新闻作者:杨舒鸿吉2025-08-13 14:05

过去一年,汽车电子软件厂商骏玖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陷入了与投资人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中。界面新闻近日获悉,这场围绕股东知情权展开的诉讼目前仍悬而未决。

该案的原告为凯风创投旗下的两支基金:上海凯风开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合肥凯风开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凯风创投系骏玖电子最大的外部投资机构。官网资料显示,凯风创投成立于2009年,专注于科技领域的全产业链投资,资金管理规模超50亿元。

被凯风创投起诉的骏玖电子成立于2016年,主要为整车和零部件厂商提供SQA整车电子电器架构设计服务,吉利、蔚来、路特斯等企业均为其客户。2022年和2023年,骏玖电子先后完成两轮融资。除两轮融资均有参与的凯风创投外,其投资方还包括劲邦资本等央国企及市场化基金。

骏玖电子称,2024年5月,其与凯风创投完成第三轮追加投资的协议,投资方对创始团队完成尽调并对结果表示满意。

“上述投资协议中,凯风创投确认公司已履行股东知情权义务。”骏玖电子称。一位骏玖电子的投资人也向界面新闻确认,通过此前的审计和尽调,并未发现骏玖电子创始团队在公司经营层面存在问题。

骏玖电子告诉界面新闻,凯风创投此后在未履行任何前置程序的情况下,突然要求对公司进行独立审计,并且索要的材料清单范围广泛。在骏玖电子看来,这些材料涉及到公司的核心经营资料,可能导致其商业机密的泄漏。

2024年7月,凯风创投向法院提起了上述股东知情权诉讼。骏玖电子向界面新闻提供的材料显示,凯风创投在提起的诉讼中,要求骏玖电子提供包括供应商清单、采购合同台账、员工花名册等在内的39项经营资料。

界面新闻从一位熟悉双方纠纷的人士获悉,在知情权诉讼发生之后,凯风创投曾提出回购股份的方案,股东们也就分拆公司等方案进行过讨论,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骏玖电子告诉界面新闻,“凯风创投提出的回购股份方案是向公司施压的一部分。凯风创投提议的分拆方案也并不合理,我们有理由怀疑凯风创投想利用知情权诉讼,达到夺取公司控制权的目的。”

凯风创投未就此次股东知情权诉讼向界面新闻作出正面回应。

《公司法》中对股东知情权有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

北京炜衡(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庄晓鸣律师告诉界面新闻,凯风创投提出的诉求,绝大部分内容更像是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要求标的公司提供的材料。

“这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知情权范围,较难获得法院支持。但如果能够充分说明客观、合理和必要性的话,法院有可能会视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庄晓鸣分析称。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蔚丰告诉界面新闻,股东知情权诉讼通常有两种原因,一是投资人为验证尽调信息的真实性而行使核查权,另一方面,股东可能存在预设诉讼策略,通过知情权诉讼获取竞争情报。

骏玖电子向界面新闻称,这场持续一年的诉讼已经影响公司声誉,严重阻碍初创公司的发展,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并且对其银行授信和客户拓展带来负面影响。

夏蔚丰认为,股东知情权诉讼凸显了公司治理缺陷和股东内讧风险,银行风控模型通常将此类诉讼定性为重大预警信号,尤其对轻资产科技企业,其信用评级可能断崖式下跌。

骏玖电子称,当前的诉讼案件并未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目前公司的资金链虽然吃紧,但未对订单交付带来影响。

“企业应重视诉讼发生前的非诉工作,将风险排查工作前置。”夏蔚丰建议称,在签订投资协议时,应与股东明确“诉讼通知前置条款”和“授信保全承诺”。

前者要求投资人在行使知情权诉讼时提前通知,避免突袭诉讼。后者的目的是通过契约安排,在诉讼发生时维持企业信用融资能力,避免因诉讼程序本身导致资金链断裂。

夏蔚丰同时建议,银保监会应适时出台《涉诉企业授信风控指引》,要求银行区分恶意诉讼与正当行权,避免“一刀切”停贷。

庄晓鸣律师告诉界面新闻,企业可在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中将股东知情权诉讼影响进行定性,对银行的贷款加速到期权利加以合理限制。

她同时建议企业尽可能地将股东知情权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为仲裁,以此为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争取额外空间。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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