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悉数披露上市公司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此次共计5366家A股上市公司参与评价,最终1001家公司获评A类(优秀);3573家公司获评B类(良好);653家公司获评C类(合格);139家公司获评D类(不合格)。
近年来,监管层围绕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持续发力。一方面,不断优化信息披露相关指引,细化披露要求,为公司合规披露提供更清晰的操作框架;另一方面,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施以重罚,形成有效震慑,切实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体责任。
受访专家表示,后续信息披露监管与评价体系有望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评价指标或进一步聚焦“有效性”与“针对性”;另一方面,监管可能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转化,或将推动其与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行为紧密挂钩,形成“评价—改进—提升”的良性循环,最终助力构建更透明、更健康的资本市场生态。
A股公司信披质量优化
信息披露质量评价内容主要涵盖信息披露规范性和有效性、投资者关系和公共关系维护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披露情况等方面,经公司自评、交易所复核,形成最终评价结果。从2024年至2025年的评价结果看,A类至D类公司数量占比分别为18.65%、66.59%、12.17%和2.59%。
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数据统计,2023年至2024年共计5054家A股上市公司参与评价(北交所上市公司未参与评价),其中A类至D类公司数量占比分别为18.03%、66.86%、12.11%和3.01%。
信息披露评价结果的发布,有利于规范公司运作与治理水平,尤其是“加分”机制的设置,如在现金分红领域,细化制定中长期分红规划、提高股息率、一年多次分红等加分情形;在投资者回报层面,单设评价条款,上交所聚焦“提质增效重回报”倡议响应与回购增持实施,深交所关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落实及股东增持引导等。这些细则引导上市公司精准发力提升评分,在评级进阶的过程中实现规范运作与治理能力的内生提升。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信息披露质量是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体现,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财务造假能够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推动市场构建“规范治理—有效回报—价值提升”的良性循环,最终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多维度发力提升信披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D类公司占比相较上一期从3.01%降至2.59%,但仍有139家公司在信息披露质量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B类公司占比仍是A股市场的绝对主力,虽然这类公司普遍已满足信息披露的基本合规要求,但在深度与精度上仍存在明显短板。
在此背景下,监管层一方面通过优化信息披露细则为公司提供更清晰的提质路径,另一方面则依托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监管问询、现场检查等措施,打造立体化、全链条的信披违规震慑网络。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截至2025年8月份,中国证监会已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并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此外,今年上半年,沪深北三大证券交易所累计针对160家A股上市公司的258起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其中,有101起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占比达39.15%。
未来,若想切实筑牢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防线,仍需针对现存问题精准发力,同时也需要从制度、执行、监督等多维度构建长效机制。
田利辉认为,监管层面需从“制度完善、技术赋能、意识提升”三方面发力,形成更具震慑力的监管体系。首先,要强化法规建设,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其次,可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搭建实时监测系统,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进行动态跟踪,实现违规问题的早发现、早纠正,提升监管效率与精准度。最后,需加强教育与培训,定期组织针对公司管理层的专项课程,帮助其深入理解最新法规要求,从根源上提高信息披露合规意识。
康德智库专家、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证券业务部副主任唐尧表示,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需从内部管理与信息呈现两方面提升质量。一方面,要强化内部控制,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清晰划分各部门与岗位的职责分工;另一方面,应着力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在保证内容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力求表述简明、语言通俗,让不同知识背景的投资者都能准确理解公司信息,切实保障其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