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力推动深圳市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关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工作安排,深圳市商务局发布2025年深圳市电子商务支持政策要点。
具体来看,主要分为以下十大政策要点:
一、加力开展线上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洗碗机、净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等家电类产品给予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类产品给予补贴。
二、支持电商平台发展壮大。加快培育商贸领域电商平台,实施电商平台营收增长奖励项目,对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平台主体,按年营业收入增长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三、促进网络零售提质升级。落实网络零售纳统奖励,对首次以“零售业(统计代码F52)”统计口径纳入限额以上网络零售额统计且达到一定规模,并于次年实现网络零售额增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快培育网络零售领军企业,对上年度限额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按照网络零售增长额的0.5%给予最高2500万元奖励。
四、组织直播基地(园区)认定。印发实施《深圳市直播电商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积极参与认定工作,鼓励各区在基地(园区)办公用房租赁、设备软硬件投入、运营推广等方面加强支持保障,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基地(园区)产业集聚效应。
五、降低企业境内物流成本。对全国范围内经营跨境电商集货仓的企业,在租金、境内接驳物流等方面的成本给予一定支持。
六、降低企业海外仓用仓成本。对跨境电商贸易型或工贸一体型企业使用海外仓的境外仓租和尾程配送费用进行支持,推动卖家从直邮小包向海外仓备货模式转型。
七、推动跨境电商品牌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自建独立站、境外营销推广实现品牌化转型,提升境外市场议价能力,对企业的品牌建设费用给予一定支持。
八、助力跨境电商阳光化发展。引导各类跨境电商企业按照阳光化申报要求,实现备案、通关、收汇、纳税全链路阳光化,通过“白名单”等方式,对阳光化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给予通关时效性、出口退税、贸易外汇收付结算等方面的便利化措施支持,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九、加强通关便利性建设。对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向跨境电商监管场站支付的货物通关处理费用予以一定支持,促进跨境电商企业便利通关。
十、推广跨境贸易避险工具。鼓励企业使用“跨境电商保”跨境贸易避险工具,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境内采购应付账款保险保障,有力支持跨境电商境内采买、疏通资金链条、开拓全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