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免罚给予企业合理容错空间
来源:工人日报作者:杨召奎2025-05-07 08:21

今天,市场监管总局公布3起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青岛某超市公司青岛中海寰宇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成为“轻微免罚”服务型执法的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31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青岛某超市公司青岛中海寰宇店售卖过期黑糯米。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的5包黑糯米已超过保质期1天。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涉案货值160.5元,违法所得83.7元。

经查,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及时对售出的过期食品发出召回通知。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能如实说明供货来源,违法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并自行改正,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中免罚条件的规定。今年3月7日,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企业不予行政处罚。

轻微免罚给了企业合理的容错空间。同时,市北区市场监管局还引导企业设立“临期食品折扣专柜”,通过“阶梯折扣+消费提示”实现安全快速去库存,既降低了企业损耗成本,又给市民带来了实惠。

责任编辑: 陈勇洲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