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证监会重磅发声!严打操纵市场、恶意做空、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来源:期货日报作者:一木2024-02-05 07:43

上周日,最高检、证监会接连发声,事关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

2月4日,证监会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部署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工作。此外,证监会还通报了近三年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情况。

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介绍了过去一年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开展的重点工作和成效及今年重点工作。

证监会部署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工作

2月4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部署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工作。

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上市公司调研走访工作,切实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严把上市公司入口关,加大退市力度,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要深入排查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操纵市场、恶意做空、内幕交易、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要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机构加大逆周期布局,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积极会同有关方面以更大力度统筹抓好稳定市场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稳预期、稳信心,坚决防范市场异常波动。

证监会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月4日,证监会发文称,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自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来,证监会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生态,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近三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作出行政处罚523件,涉及1932名相关责任人,对168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加速促进“优胜劣汰”。

证监会始终对欺诈发行行为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击,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强化立体化追责,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如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的IPO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14250万元、9071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十余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投资者获得超过13亿元民事赔偿。二是贯彻“申报即担责”理念,“一查就撤”休想“一走了之”。严肃查处5起在发行申报阶段报送虚假财务数据的案件,对蓝山科技、思尔芯两家公司及其责任人,证监会分别处以1300万元、1150万元罚款。三是坚持全覆盖打击,涵盖申报、注册、发行等重点环节,涉及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重点板块。如思创医惠、起步股份披露虚假年度报告并使用虚假财务数据欺诈发行可转债,证监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9970万元、7700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直是证监会的执法重点。近三年,共办理财务造假案件203件。一是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责任追究。奇信股份、宏达新材时任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分别开出1400万元、1000万元罚单;康美药业、獐子岛时任董事长分别被判处12年、15年有期徒刑。二是重拳打击恶性财务造假行为。对易见股份、江苏舜天等重大恶性财务造假案件分别作出合计2410万元、1430万元罚款。三是全链条铲除财务造假“生态圈”。对凯乐科技、*ST华讯、新海宜等13家上市公司利用所谓“专网通信业务”进行财务造假行为全面追责。对配合上市公司造假、“走账”的第三方,依法作出处罚或通报相关监管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四是紧盯操纵业绩行为,穿透本质、严肃问责。对32家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大额计提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财务造假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行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下一步,证监会将从提高发现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打防结合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铲除造假滋生土壤,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完善线索发现机制,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年报监管、舆情监测等多元化线索发现渠道,加大对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二是对相关违法案件从重从快予以处罚,既要用足用好行政处罚的“财产罚”“资格罚”,又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和个人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继续推动健全民事赔偿机制,对投资者进行实实在在的补偿。三是坚持“一案多查”,全面排查涉案相关中介机构,对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中介机构加大惩戒力度,督促其履行好“看门人”职责。四是注重惩防并举,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防范打击财务造假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规范运作正向引导,实现标本兼治目标。

此外,近期是正式披露年度报告的关键时期,也请广大上市公司以案为戒,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最高检: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优化金融生态

2月4日,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开展的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中介绍,金融犯罪严重侵蚀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2023年1—11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涉及罪名相对集中在非法集资犯罪、骗取贷款犯罪等罪名。

张晓津表示,过去一年,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金融犯罪办案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各项工作。

一是依法惩治重点领域金融犯罪,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的惩治力度,2023年1—11月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严肃惩治涉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领域犯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进一步加大证券犯罪打击力度,起诉证券犯罪319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起诉洗钱罪2301人。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金融法治建设。积极参与重要金融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工作,协助中国人民银行参与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资产追缴有关国际标准修订。制定修改洗钱、骗取贷款、内幕交易犯罪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三是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优化金融生态。持续协同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加强诉源治理,部分省级检察院就防范金融犯罪风险等主题向地方党委作专题报告,向涉案金融机构制发检察建议。更好发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驻”的优势,20个省、市检察机关与当地证监部门签署合作意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推动金融领域行刑衔接。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能力。以金融犯罪为主题编发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联合最高法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围绕打击“地下钱庄”,会同国家外汇局发布8件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检发布防范金融投资诈骗风险提示,不断增强全民识别防范金融诈骗风险能力。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等非法金融活动,制定金融检察办案工作指引,编发典型案例,为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张晓津说。

最高检:投资者保护是办理证券案件的重中之重

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中央始终强调“零容忍”态度。张晓津表示,证券期货犯罪严重破坏资本市场运行基础,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害经济金融安全。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为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支持,是检察履职的明确方向。要坚持“严”的主基调,通过高质效办案,净化市场生态,维护市场秩序,为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依法从严从快、全链条追诉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等证券犯罪案件;要加强行刑衔接,严密惩治证券违法犯罪法网;重点压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的关键责任、中介组织和金融机构的“看门人”责任。促推形成不敢犯、不能犯,自觉规范、不踩红线的法治化市场环境。

张晓津介绍,过去一年,各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央部署,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追诉犯罪,积极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一是依法从严追诉证券期货犯罪,提高检察办案质效。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犯罪117件319人,同比上升42.7%、12.7%。最高检挂牌督办8起涉私募基金重大犯罪案件,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12起重大财务造假犯罪案件,形成高效打击合力。办理了獐子岛、康得新、龙力生物、回天新材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其中,獐子岛财务造假案,原董事长吴厚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下大力气追赃挽损,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资者保护是办理证券案件的重中之重。检察机关始终把追赃挽损贯彻办案全过程,坚持“应追尽追”,加强与证监、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协作,做好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监督;督促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依法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多途径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是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不断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法律基础。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修订《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联合最高法发布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修订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编发证券犯罪指导性案例,为“零容忍”追责夯实法治基础。

最高检:持续加大惩治重点领域金融犯罪力度

2023年12月底,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在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方面,检察机关将有哪些重点举措?

张晓津表示,新的一年,检察机关将紧跟党的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以法治之力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加大惩治重点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持续加大对洗钱、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追诉力度,关注利用虚拟货币对敲向境外转移资产相关犯罪。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犯罪,全链条追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关联犯罪。加大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岗位人员追责力度,从严惩处中介机构涉虚假证明文件类犯罪。

二是完善追赃挽损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追赃挽损质效。坚持“应追尽追”,下大力气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大涉案财产甄别和处置力度。做好涉案财物的侦查和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监督,健全涉案财物处置公诉职责,重视对涉案财物的事实证据审查,注重提出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量刑建议,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督促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完善金融犯罪检察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完善金融犯罪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公安机关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金融犯罪案件。推动金融领域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在涉众型犯罪中探索繁简分流,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注重分层处理、区别对待。进一步发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体制机制优势,加强与证监、公安、法院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持续加强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加强金融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金融案件风险处置化解的行刑协同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置化解金融风险。健全完善跨区域金融犯罪案件统筹协调机制,推进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设,加强内幕交易犯罪等实务重点问题研究,推动司法解释修订。通过同堂培训、业务交流、检学共建等不断提升金融检察专业队伍能力。

五是引领树立金融法治风尚。加强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通过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案例宣传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加大风险提示。结合办案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处置,推动完善金融行业自律管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监管制度不断优化完善。

责任编辑: 冉超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