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创业板中盘200等3条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

进一步完善指数编制方法,提升指数可投资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决定对创业板中盘200、创业板小盘300和创业板300指数的编制方案进行以下修订

创业板中盘200指数。一是指数名称修订为创业板200指数,指数简称不变;二是选样方法修订为剔除最近半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后10%的股票,剔除国证ESG评级在B级以下的股票,剔除创业板指数样本股以及最近半年日均总市值在样本空间前70名的股票;然后,对选样空间剩余股票按照最近半年日均总市值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200名股票作为指数样本股;三是样本股调整规则修订为对于公告将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样本股,从公告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中剔除,选择备选样本股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补足。

创业板小盘300指数一是指数名称和简称分别修订为创业板500指数和创业500;二是选样方法修订为剔除最近半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后10%的股票,剔除国证ESG评级在B级以下的股票,剔除创业板指数、创业板200指数样本股以及最近半年日均总市值在样本空间前210名的股票;然后,对选样空间剩余股票按照最近半年日均总市值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500名股票作为指数样本股;三是样本股调整规则修订为对于公告将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样本股,从公告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中剔除,选择备选样本股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补足。

创业板300指数选样方法修订为将创业板指数和创业板200指数样本股组合,构成创业板300指数样本股。

本次修订于2026615实施。修订后的指数编制方案可参见国证指数网(www.cnindex.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20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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