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自2026年1月22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兴证基实-碧澄能发新能源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以下简称“碧澄能发”)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碧澄能发”的转让业务。
二、“碧澄能发”设立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5碧澄A1”,证券代码为“121620”,到期日为2049年12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三、对首次参加“碧澄能发”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碧澄能发”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