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深证202631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强融资逆周期调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

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资合约及其展期融资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自2026119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82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4.5条的通知》(2023267号)同时废止。

各市场参与人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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