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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讯,据新华社消息,18日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近日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明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举办学制学历教育,不得开展文化学科培训等其他培训活动,不得代理学历提升等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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