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李在山2022-09-13 16:11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欣氟材(002915)9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达的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宝科技会计政策变更未经审议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存在收入、成本、费用确认不规范,内部控制不规范等问题。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寅镐,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袁少岚,总经理王超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 郑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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