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日期:2023-12-22
浙江
专业技术服务业
IPO进程

已受理

2023-03-02

已问询

2023-03-30

2023-12-22

终止

上市公司全称 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浙城设计
上市公司代码 - 再融资方式 -
融资金额(亿元) 3.8595 受理日期 2023-03-02
审核状态 撤回 更新日期 2023-12-22
保荐机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卓小伟,李飘逸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会计师 章祥,郑振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签字律师 王侃,钱晓波
评估机构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字评估师 顾桂贤,周晨
披露文件 申报稿 上会稿 注册稿
招股说明书 2023-06-27 2023-03-27 2023-03-02 - -
发行保荐书 2023-06-27 2023-03-02 - -
上市保荐书 2023-06-27 2023-03-02 - -
审计报告 2023-06-27 2023-03-02 - -
法律意见书 2023-06-27 2023-03-02 - -
其他 - - -
序号 文件名称 披露日期
1 已发出第1轮审核问询函 2023-03-30
序号 文件名称 披露日期
暂无数据
序号 文件名称 披露日期
暂无数据
序号 原因 披露日期
1 因发行人已完成财务资料更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所恢复其发行上市审核。 2023-06-27
2 2023年03月31日,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因IPO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2023-03-31
3 因发行人及保荐人更新财务资料,主动申请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本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2023-09-28
4 2023年12月8日,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本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