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 90平以下给予1.2%补贴
来源:金华发布微信公众号2023-07-31 14:08
(原标题:明起,金华市区实行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

浙江金华发布消息,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政策为: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2%给予补贴;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0.8%给予补贴。市区范围包括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此前市区的购房补贴政策不论面积大小,均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对此进行细化完善,面向刚性需求加大补贴倾斜力度,有针对性地促进库存房源去化。”市建设部门表示,通过按户型面积大小分类补贴,达到精准施策的目的。购房人凭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提出补贴申请。具体操作细则,包括补贴申领截止时间等,由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制订,将于近期公布。

全文如下:

明起,金华市区实行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

重要提醒!

明天起

金华市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

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同步执行

具体一起来看

↓↓↓


经市政府同意,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

据了解,此举旨在更好地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补贴政策为:

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2%给予补贴;

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0.8%给予补贴。

市区范围包括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

此前市区的购房补贴政策不论面积大小,均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对此进行细化完善,面向刚性需求加大补贴倾斜力度,有针对性地促进库存房源去化。”市建设部门表示,通过按户型面积大小分类补贴,达到精准施策的目的。

据悉,购房人凭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提出补贴申请。具体操作细则,包括补贴申领截止时间等,由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制订,将于近期公布。

责任编辑: 陈勇洲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