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中社2月25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告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另类子公司的反馈意见。公司须在30个工作日内对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反馈意见指出,《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证券公司增加业务种类,应当符合现有业务经营状况良好的要求。近期,上海局现场检查发现摩根士丹利证券存在持牌业务展业状况不佳、控股整合服务费计入营业收入不合理、部分关联交易价格有失公允、展业模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请就公司上述问题的规范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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