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64,实控人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刑!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孙宪超2026-04-17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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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4月17日晚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送达的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回溯前情,鹏鹞环保于2024年2月8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家属的通知,王洪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公司再度收到王洪春家属通知,王洪春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2026年3月20日,鹏鹞环保收到王洪春的通知,其于2026年3月19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王洪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

鹏鹞环保4月17日最新公告显示,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洪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零六十万元(因本案已缴纳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罚款539.359767万元可以折抵罚金,剩余部分已全部缴纳)。侦查机关扣押案款中的526.397451万元系被告人王洪春的犯罪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鹏鹞环保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洪春未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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