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后,“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在长三角再次得到强调。
于2026年1月14日开幕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浙江省省长刘捷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迭代升级浙江“民营经济32条”,依法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持续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加强企业风险预警防控,依法打击涉企造谣传谣、以负面舆情敲诈勒索,让企业安心放心发展。
违法异地、趋利性执法在网络上又被称为“远洋捕捞”,主要指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侵蚀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和一年前相比,浙江省省长的表态从“切实维护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升级为了“让企业安心放心发展”,也在不确定性加剧的当下,传递出更加重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
作为中国的民营经济大省和强省,浙江省在去年揭晓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等五大榜单中,连续两年包揽上榜数量榜首,其中“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上榜数量更是连续27年保持全国第一。
不只是浙江,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深入推进,整个长三角地区也在持续为民营经济清障赋能。
2025年底,江苏、上海、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了《严格规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异地执法行为八项举措》(下称《八项举措》),通过发挥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协作的优势,防范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八项举措》率先在全国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场监管领域的异地执法行为,提出了规范案件协查程序、规范执法取证行为、慎施行政强制措施、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推进管辖争议化解、建立案件会商机制、畅通问题反映通道、强化异地执法监督等举措。
安徽省印发的《创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5版)》也提出,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畅通行政执法问题反映渠道,建立行政执法情况定期评估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警示、整改力度。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突出整治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2025年8月底,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5起案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典型案例予以发布。3个月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一次公开答复中提出,浙江省中小民营企业的监管工作方面尚存在企业落实安全标准有待统一、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升、有温度的柔性执法有待提升等不足。为此,下一步将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方面,重点规范和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2025年10月20日,《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生效实施,88条内容覆盖“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维护公平竞争”等六个方面。上海市人大财经委立法监督处处长张震表示,该条例把“保护”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因此促进公平竞争的部分比国家法制定得更细,既有宏观性的解决,又针对民企调研和座谈中不断反馈的实际问题作出了应对。
根据去年底长三角三省一市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5长三角百强企业系列榜单,民营企业成为最大亮点之一,并实现“三个超过”,即上榜长三角百强的民营企业数量首次超过半数,上榜的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占比长三角百强首次超过半数,上榜的民营企业整体核心产出指标增速明显,超过长三角百强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