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从三方面解决信用修复现存问题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韩忠楠2025-11-27 15:31

人民财讯11月27日电,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月度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超表示,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既要依法发挥失信惩戒的约束作用,也要依托信用修复制度,为失信者提供畅通、公正的救济渠道,促进失信主体主动纠错、改过自新,真正实现失信惩戒的教育与激励功能。目前在信用修复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分类标准不一致、部门职责不清晰、修复渠道不通畅等问题,各类信用主体对高效便捷重塑信用的诉求与日俱增。为此,《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从三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举措。一是针对部分轻微失信信息公示导致“过罚不当”等问题,明确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原则上不再公示轻微失信信息,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二是针对信用修复渠道不统一、办理程序复杂等问题,明确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接收修复申请,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推送给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办理修复,并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期限,提高信用修复效率;三是针对修复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同步等问题,明确由“信用中国”网站与相关部门、地方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修复信息及时同步更新。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做好《办法》正式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 郑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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