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
曹晨
2025-11-03 22:49
人民财讯11月3日电,航新科技(300424)11月3日公告,10月27日,控股股东广州恒贸与衢州创科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衢州创科”)、杭州畅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杭州畅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广州恒贸将其持有的航新科技3670.6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4.9557%)分别转让给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股份转让单价为14.57元/股,转让对价合计为5.35亿元。同时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作为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杭州畅昇将其持有的航新科技1227.16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衢州创科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衢州创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衢州创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11月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航新转债”恢复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