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交易所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优化结构性产品上市制度的建议征询市场意见(咨询文件),咨询期将于2025年11月11日结束。
咨询文件拟将衍生权证的最低发行价由0.25港元降至0.15港元及取消牛熊证的最低发行价规定;可发行结构性产品的ETF资格门槛下降为资管总值不少于10亿港元;新增额外比率以扩大衍生权证及牛熊证的换股比率等。
结构性产品上市规则修订
9月30日,联交所刊发有关规管结构性产品上市的《上市规则》第十五A章修订建议,有关建议旨在加强市场竞争力和效率,同时提升市场质素和投资者保障。咨询期为六星期,至2025年11月11日结束。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调降最低发行价,以及可发行结构性产品的ETF门槛等限制,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是发行人资产净值要求提高,且必须获得信贷评级机构给予投资级别评级等,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是减轻发行人的行政负担,允许本身是发行人的证券交易商提供优惠,提升市场效率。
“多元化的产品组合一直是推动香港证券市场蓬勃发展的动力,而结构性产品在香港交易所丰富的产品生态圈中亦发挥重要作用,为投资者提供有效及实用的对冲工具。”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随着市场环境及投资者需求不断演变,我们亦要致力确保结构性产品上市框架切合市场需要,并具备全球竞争力。相信今次咨询提出的建议将促进产品创新、提升市场效率,同时维持市场质素及确保高水平的投资者保障。
修订内容重质提效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修订内容部分降低了发行定价等限制和门槛,但对发行人的素质要求却提高了,重在质量,并提升效率。
主要修订的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是提升市场竞争力。衍生权证的最低发行价规定由0.25港元降低至0.15港元及取消牛熊证的最低发行价规定,以促进更广泛的产品条款范围;可发行结构性产品的ETF的资格门槛由原来的60日合资格期限内的公众持股市值不少于40亿港元,改为其管理资产总值不少于10亿港元;仿效发行的产品条款必须与既有发行完全相同;新增额外比率以扩大衍生权证及牛熊证的换股比率;取消《上市规则》中有关规定性产品条款的规定,并要求产品发行须符合经联交所同意并不时刊发的产品条款。
二是提高市场质素及增强投资者保障。发行人的最低资产净值规定由原来的20亿港元提升至50亿港元,以及发行人必须为受监管实体;发行人(或担保人或两者各自的控股公司)必须获得其寻求信贷评级的所有信贷评级机构给予投资级别评级;上市文件中就提供流通量所列明的最低服务水平必须符合联交所不时刊发的最低服务水平;发行人和担保人财政年度首六个月的中期财务报告刊发期限缩短至相关中期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刊发;发行人和担保人若有附属公司,必须刊发综合财务报表。
三是提升市场效率。删除刊发推出公告的规定以及简化结构性产品进一步发行的上市文件,在不影响投资者可得的信息下减轻发行人的行政负担 ;允许本身同时是发行人的证券交易商提供优惠,惟须符合《上市规则》所述的保障措施。与特定结构性产品有关的优惠应以收费折扣的形式提供。
责编:杨喻程
排版:刘珺宇
校对:王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