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5次延期之后,*ST华嵘(600421)终于在9月19日发布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对收购方所需资金的具体来源、筹备情况及资金保证、是否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等核心问题进行详细回应。
今年8月11日,*ST华嵘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纪”)与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伯程汇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恒顺投资向伯程汇能转让其持有的*ST华嵘3813.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50%),上海天纪向伯程汇能转让其持有的*ST华嵘107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51%)。
待股权转让后,恒顺投资及上海天纪合计持有*ST华嵘股份将减少至1361.35万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95%;伯程汇能持有*ST华嵘股份为4890.48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01%。若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ST华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浙江恒顺变更为伯程汇能,实控人将由楼永良变更为林木顺。
从公告来看,上述交易作价约4.5亿元,伯程汇能认缴出资额2.4亿元,截至8月11日公告日实缴出资额仅2000万元。上交所工作函要求,伯程汇能及林木顺等合伙人核实并说明收购所需资金的具体来源,是否具备实际履约能力,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收购后控制权稳定的事项。
对此,*ST华嵘最新回复公告披露,根据伯程汇能及各合伙人提供的出资流水、转账凭证等资料,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伯程汇能实缴出资额为2.4亿元,伯程汇能各合伙人已完成对伯程汇能的实缴出资,以上出资方均为货币出资。
具体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自有资金1.35亿元,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借款4300万元,其他借款6200万元。其中,伯程汇能主要合伙人上海伯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其他方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2024年度和2025年上半年,上海伯程未审计净利润分别为1567.89万元和871.15万元,该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筹资能力和还款能力。
目前,伯程汇能各合伙人已出具承诺:“本企业/本人向伯程汇能的出资来源于本企业/本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出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或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或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获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亦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伯程汇能收购*ST华嵘25.01%的股份支付对价为4.5亿元,除各合伙人实缴出资外,部分收购资金来源于借款。招商银行已向伯程汇能出具《贷款意向函》,在符合招商银行贷款审批、监管要求等条件的前提下,招商银行为伯程汇能提供2.25亿元的贷款额度。
根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比例不高于60%并拟调整为不得高于70%,此次收购款来源若以银行贷款2.25亿元,其余为伯程汇能的合伙人实缴资金计算,伯程汇能贷款金额占此次收购总对价的49.95%,不高于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所规定的比例上限,但贷款是否符合规定尚需银行最终确认。
需要指出的是,伯程汇能及其实控人林木顺已出具承诺,其未来36个月内不质押此次拟取得的*ST华嵘股票;伯程汇能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有的*ST华嵘股票;伯程汇能各合伙人已出具承诺,其向伯程汇能实缴出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其未来36个月内不质押伯程汇能合伙份额。
此外,伯程汇能成立于2025年4月15日,主要进行股权投资业务,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未开展实际经营,不存在大额到期债务的情形;林木顺亦不存在负有大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