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省份陆续公开了2024年当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报告”),在肯定政府投资基金对经济社会事业发挥引导促进作用的同时,也指出一些政府投资基金去年存在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资金闲置。
比如,湖北审计报告称,因前期手续不到位等原因,14只基金长期闲置,涉及金额28.85亿元。
河北审计报告指出,当地部分政府投资基金长期闲置,绩效管理仍需加强。3支省级政府投资基金闲置比例较高,如2019年财政出资5000万元要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子基金,截至2024年底,该笔资金仍在相关单位滞留未发挥效益。
福建审计报告称,基金整合效果有待加强,目前已整合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尚未开展投资,导致资金闲置。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曾告诉第一财经,政府投资基金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国有资产属性要求保值增值,管理人怕出错担责,不敢将资金投入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创新创业领域。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实际投资于成熟期等偏后期项目,或直接购买理财产品,甚至直接闲置,没有达到促进创新创业企业、引导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目标。
此外,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定位不清,投向存在问题。
江西审计报告称,部分基金的投资项目支持方向与基金目标定位不完全相符,支持省内重点产业发展不足。
湖北审计报告指出,当地基金落实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创新创业政策有差距。12只基金未聚焦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16只基金未按协议约定支持省内产业发展。
河北审计报告称,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已运行多年,仍未明确投向领域,投资分散。科技投资引导子基金投资偏离投向1.43亿元。
事实上,为了解决政府投资基金存在的一些问题,今年1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基金定位,将其划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两类,实施差异化管理,并规范政府投资基金各类政府出资预算管理,如要求财政部门要结合基金投资进展和结余资金情况合理安排出资,防止资金闲置。
为了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评价,7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工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稿)》《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向指导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这些文件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负面行为清单,比如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不得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并通过详细的基金投向评价办法及结果应用予以约束。
另外,针对此前审计发现的政府投资基金募资难问题,今年国务院放宽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其中就包括首次允许专项债资金投向政府投资基金。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广州、成都、江苏、安徽、上海、宁波多地发行专项债用于相关政府投资基金。
为了落实上述《意见》,广东、浙江、黑龙江、山西等地也出台了当地政府投资基金新规,以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罗志恒认为,政府投资基金的核心问题在于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最大的矛盾在于其既有政策上的目标约束也有市场收益的诉求,使得政府投资基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资金募资困难、监管约束较多、市场化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可投标的物缺乏、退出渠道不畅等诸多问题。政府解决以上问题的核心在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回归引导性、服务性政府角色,将基金运营中的市场问题交给市场解决。
所谓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截至2024年末,我国累计设立政府引导基金2178只,总目标规模约12.84万亿元,已认缴规模约7.70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