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芸(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高级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公募销售费率改革经过三个阶段、历时两年多,现已进入收官阶段。近日,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规”),明确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调降标准,优化赎回安排等举措。
公募销售费用管理新规六章28条的内容包括,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二是优化赎回安排,明确公募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三是鼓励长期持有,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四是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五是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统筹解决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等行业乱象;六是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
公募销售费用管理新规针对基金销售领域“重首发,轻持营”“赎旧买新”等现象进行约束,有助于重塑公募基金的市场生态。同时,可以看出新规的改革目标和逻辑是“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和构建利益绑定机制。
首先,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要求“长钱长投”。监管层通过制度安排引导基金销售机构通过提供持续性服务,由赚取“流量”收入向赚取“保有”收入转变。长期以来,我国公募基金的认申赎费率较高,且大部分费用归销售渠道所有,基金销售机构“重首发,轻持营”,部分机构存在诱导投资者“赎旧买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新规强化监管制度的刚性约束,有助于构建公募基金销售、发展新生态。通过完善公募基金销售全链条监管,也有利于统筹解决沉淀资金孳息归属、基金投顾重复收费、基金份额设置不公平等行业长期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问题。构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行业生态,将降低公募基金的投资成本,有助于鼓励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鼓励投资者摒弃热衷炒作的“短期行为”。
其次,新规对公募基金认(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销售环节费用均进行调降、优化,降低投资者投资成本,压缩流量费收入空间,从源头上解决“赎旧买新”等行业顽疾。利益绑定与长期价值导向,旨在打破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存在的“规模至上”旧理念,驱动行业升级,重塑行业生态。浮动管理费的模式将基金公司收入与投资者收益直接挂钩,使基金公司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终结“旱涝保收”的固定费率模式,推动行业从“规模驱动”转向“业绩驱动”;长周期考核则有利于树立价值投资理念,提升公募基金投资行为稳定性。
整体来看,公募基金新规对市场可能产生深远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重塑行业生态,提振市场信心。通过利益绑定、考核重构、产品创新等一系列组合拳,新规将推动行业从传统的“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并为资本市场引入长期稳定资金。公募新规的实施标志市场秩序正在重塑,新规实施和影响外溢是一个稳妥而持续的过程,长期将对资本市场提振信心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引导价值投资,规范机构行为。新规鼓励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限制投资风格漂移等现象,要求基金行业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新规能够有效限制主动权益基金大幅偏离基准,迫使其持仓调整更加审慎。随着主动权益基金的偏离限制,指数中的优质公司占比将逐渐提高,降低成分股变化的频率,基金公司的投资行为将更加稳健、规范。
第三,鼓励长期投资,打造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新规通过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简化并统一赎回费率设置,刚性提高投资者短期炒作成本;通过规范优化销售服务费收取模式,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有效降低投资者长期投资成本,引导投资者积极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新规倡导长期投资,由此有利于降低A股市场的波动性,吸引长期资金及居民投资,推动A股市场形成新的财富蓄水池,有利于形成更加健康的市场生态。
整体来看,公募基金新规将对市场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包括长期的市场生态改善、机构的行为规范等等,为中国证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