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证监会等联合发布!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李映泉2025-05-12 20:25

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下称“南沙金融30条”),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的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南沙金融30条”提出了总体目标:坚持“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的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具体来看,“南沙金融30条”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其中,对符合南沙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票据贴现产品、增加票据融资支持,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同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

在支持高端制造产业发展方面,支持政府引导基金聚焦南沙重点产业及重点制造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清单,引导社会资本精准投放。支持南沙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和科创票据,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制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融资。

“南沙金融30条”提出发展特色金融服务,包括创新绿色金融业务、发展面向未来的数字金融业务、发展服务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航运金融业务、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创新发展国际租赁和保理业务等。

具体来看,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探索电力期货,做精做深新能源期货品种体系。加强企业碳账户、碳核算能力机制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账户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按照最新标准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加强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应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对企业给予支持。引导和鼓励航运企业国际海运费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加快航运保险发展,研发创新型航运保险产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鼓励跨国公司在南沙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

“南沙金融30条”还提出,积极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积极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高标准建设南沙国际金融岛、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期货产业园等平台,为港澳金融机构跨境办公提供空间载体。

在民生方面,“南沙金融30条”提出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有序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银行范围,探索试点开展信用卡视频面签。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合作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稳步推动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建设。保险服务便利化方面,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合作开发适合南沙区居民的商业医疗险、商业保险年金、跨境车辆保险等跨境保险产品。

汇丰亚洲及中东地区联席行政总裁廖宜建表示,“南沙金融30条”的出台,是粤港澳大湾区在金融互联互通、规则衔接及跨境业务创新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南沙金融30条”聚焦支持创新创业以及粤港澳跨境金融合作,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和全球科创高地带来新的动力。

责任编辑: 陈丽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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