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鄢东: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互补性强,双方合作空间十分广阔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秦燕玲2025-05-09 17:40

“互补性就是合作潜力,这反映出未来双方经贸合作空间十分广阔。”5月9日,商务部副部长鄢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顺应全球化发展大势,双方合作基本盘稳固、前景看好,未来双方合作面临多重机遇。

5月22日—25日,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将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主题为“向新 向实 向未来”。鄢东指出,商务部将加强与中东欧各国及浙江省、宁波市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高标准办好本届博览会,打造展示中东欧特色产品、扩大自中东欧进口以及促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相互投资的主力平台,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年均增长8.8%,中国自中东欧国家进口年均增长7.4%,均高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增速。2024年,双边贸易额达1423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6.3%。

在投资方面,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投资规模迄今已超过240亿美元。近年来,中国电动汽车和动力电池上下游企业加大在中东欧地区考察、投资力度,成为双方投资合作新亮点。

商务部欧洲司司长余元堂表示,中国高度重视发展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关系。商务部愿与中东欧国家一道,拓展合作领域,深挖合作潜力,共同打造互利共赢的经贸合作格局。

具体来看,余元堂指出,中国将扩大自中东欧国家进口。上个月,商务部在匈牙利举办两国贸易投资对接会,双方企业达成多项经贸合作成果。

“我们将继续组织经贸促进团赴中东欧地区举办贸易投资对接活动,我们欢迎更多中东欧国家企业来华参加进博会、消博会、中东欧博览会等重点展博会,并充分利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提升中东欧产品在华知名度,拓展销售渠道。”余元堂称。

在投资合作层面,余元堂表示,愿在巩固现有合作的基础上,与中东欧各国共同挖掘数字、绿色、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投资合作机遇,继续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赴中东欧地区投资。同时,中国正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欢迎中东欧企业赴华投资兴业,共享中国大市场机遇。

校对:王蔚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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