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为标志,我国科技创新债券市场发展站上新的历史节点。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勇5月8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债的迭代升级及债券市场“科技板”的落地,既是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新举措,也有望为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供新动能。建议持续培育发展国内科创债投资生态,提升投资者投资科创领域债券的积极性。
科创债迭代升级 服务科技创新
自2022年正式全面推出以来,科创债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逐步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抓手。
“近年来,科创债扩容迅速,成为债券市场创新品种的‘顶流’。”李勇介绍,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科创债已累计发行2.5万亿元,存量余额达1.8万亿元,占非金融企业信用债余额的比重为5.38%。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发行人存量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5月7日,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的相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基本就绪。随后,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从丰富科创债产品体系和完善科创债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创债发行提出若干举措。
“与现有科创债市场相比,债券市场‘科技板’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李勇介绍,首先,扩展了发行主体范围和募集资金用途。此前科创债发行主体均为非金融企业,债券市场“科技板”新增支持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发行主体扩容也带动科创债募集资金用途拓展,金融机构可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使用债券募集资金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发展。其次,完善配套支持机制。如,实行差异化的审核机制,包括健全“绿色通道”机制、简化信息披露、延长报表有效期、简化申报材料等提高发行效率。再如,优化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科创债市场生态,包括引导市场机构加大服务力度、优化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科创债投资等。再者,强调科创债事中事后监管。包括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督促发行人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压实中介机构对募集资金的监督职责,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效能。
优化评级方法 护航科创债发展
“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实力不足”“轻资产运营,资产价值衡量难度大”“研发投入高,高成长与高风险并存”“多为民营企业,得到的外部支持有限”……李勇介绍,科创企业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在信用特征方面与传统企业存在较明显差异。
针对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的特点,相关部门对科创债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制度安排进行了完善,创设科创债风险分担工具即是其中重要一项。
“风险分担工具的创设可显著提升信用资质较弱的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发债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李勇表示,一方面,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另一方面,也将降低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减轻其财务负担,提升科技投资的可持续性。
此外,信用评级体系也有针对性的创新。李勇介绍,为更充分体现科创企业的特点,更精准识别科创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潜在风险,2024年4月,中证鹏元对科创企业评级方法和模型进行了创新,形成《科技创新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和模型》。首先,新的评级方法打破了传统评级方法中重资产、重规模的评级思路,大幅降低了资产、规模在评级模型中的权重。其次,在传统评级框架下增设了专门针对科创企业的特色评级要素——技术创新能力,并赋予相对较高的权重,以更精准反映出科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了评级方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此外,考虑到初创期的科创企业以投入为主,盈利尚未得到体现或面临不确定性,新的评级方法弱化了对于盈利能力指标的评估,更加关注科创企业未来的盈利趋势。
完善制度供给 提升市场活力
李勇对记者说,债券市场“科技板”落地,有望激活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多元主体发行科创债的需求,增强贷、债、股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联动性,发行主体扩容必将推动科创债市场进一步扩容。同时,债市“科技板”在制度安排、产品设计方面的创新也将不断拓宽科创债产品边界,提升科创债市场整体活力。
“结合对目前债券市场生态的判断,科创债市场通过间接方式,即由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大型央国企发行科创债,将债券募集资金通过贷款、股权投资、基金出资等方式间接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仍将是重要方式。”李勇进一步表示。
“初步统计,目前有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创债,预计后续还会有更多机构参与。”潘功胜在前述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
为高质量发展债券市场“科技板”,引导债券资金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李勇认为,应发挥信用资质较好发行主体的带头和纽带作用。同时,鼓励继续创新相关债券品种,丰富市场供给,如创新可转换股权条款、回售、提前偿还等多种含权条款,提升债券退出机制的灵活性,发行混合型科创债、项目收益科创债等。应提升信用资质较弱主体直接发债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提升债券市场对该类主体的“包容度”。应持续培育发展国内科创债投资生态。继续完善政策环境,提升投资者投资科创领域债券的积极性,提高科创领域债券流动性,丰富投资者多样性,吸引高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参与投资。此外,还应处理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