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该公告明确提出,具备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以及优秀管理团队的股权投资机构,今后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所募集资金能够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关键环节。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创投机构的募资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将有更多债券市场资金与股权市场资金汇聚在一起,共同为科创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深圳头部创投机构东方富海已申请试点科技创新债券。若发行成功,将成为首家参与试点的民营创投机构。届时,所募集资金会投向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及置换出资等重要领域。
事实上,创投机构发债并非新鲜事。在2017年至2023年间,政策层面先后推出了“双创债”“科创债”“混合型科创票据”等多种金融工具,不少股权投资机构借助这些工具发债募资,获得了更为充足的资金,用于投资科技创新领域。
当前募资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地方国资已成为一级市场股权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在此背景下,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此举有助于投资机构适当减少对政府性资金的过度依赖,增强自身募资的自主性;另一方面,能够进一步引导债券资金流向科技创新领域。这不仅对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配的科技金融体制有着积极作用,在全球金融创新领域也具备一定的借鉴价值。
但记者梳理近年创投机构发债情况时发现,创投圈的发债主体以国资背景的创投机构以及地方产业投资集团为主,民营创投机构占比较少。而且,民营创投机构的发债综合成本普遍高于国有投资机构。
早在今年3月份,债券市场“科技板”即将推出的消息在创投圈引发了热烈讨论。不少机构纷纷召开会议,深入研讨自身是否符合发债条件,力图抓住这一政策红利。而发行利率、综合成本、债券期限等关键指标能否取得进一步突破,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东方富海此次发行科技创新债,有望打破此前民营创投机构发债面临的一些“瓶颈”。在降低发行成本、延长债券期限、风险分担等多个关键方面都将取得显著进展。
值得一提的是,为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的科创债,相关部门此次专门创设了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据记者了解,此次创投机构发债将创新采用“央地协同、风险共担”的双重增信模式。即由央企担保机构和地方担保机构共同构建“双保险”机制,携手分担债券投资人的投资风险。这一创新模式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创投机构的发债成本,还将活跃科创债交易市场。
可以预见,随着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的陆续落地,股权投资市场社会化募资难的问题有望逐步得到缓解。而随着民营创投发债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债券期限的进一步拉长,中小科技企业将有机会获得更多与自身发展周期相匹配的资金支持。这将为科技创新源源不断地注入 “金融活水”,助力科技创新事业蓬勃发展。
校对:李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