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和中国科学院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5月7日,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实施意见》重点聚焦8个方面,强调将科技创新放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突出重要位置,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落实《实施意见》,要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推进落实机制,包括推动各级财政加强农业科技保障,发挥农业产业化基金、农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
到2035年建成运转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到2035年,建成运转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使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涌现一批全球领先的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和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农业战略科技力量及战略人才力量,显著增强农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使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居于世界前列,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聚焦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通过系统部署、优化布局,整合各级各类优势科研资源,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突出进一步全面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破除阻碍农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激发创新动力,提高创新效率,切实以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农业强国建设。
前述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必须坚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解决好各自为战、低水平重复、转化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依靠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同时,要坚持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定位,推动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尊重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地统筹谋划推进;以人才引领发展,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加快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
《实施意见》强调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统筹创新资源,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在《实施意见》重点聚焦的八个方面中,前三方面内容均与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相关。
具体来看,一是强化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创新核心使命。优化定位布局,中央级涉农科研院所要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地方涉农科研院所要着力支撑区域发展,涉农高校要强化为农服务使命。
二是加快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保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
三是优化农业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布局,健全科技任务来源机制,优化科技任务组织实施,面向用户和市场开展评价反馈。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科技领军企业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力军。后续将推进落地的举措包括构建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培育一批龙头型、高速成长型和潜力型农业科技企业;提高企业参与涉农科研项目比重,产业应用导向明确的项目原则上都交由企业牵头,大幅提升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比例。
此外,将高质量建设农高区和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建设中试试验基地。组织农业科技金融高端对话和农业科技创投大赛,持续推进农业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服务,缩短重大科技成果审批周期。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建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提升农业科技条件支撑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科技高水平开放合作和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生态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发挥农业产业化基金、农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
对于推动《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在中央科技委领导下,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推进落实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调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部委层面,加强农业农村部与各相关部门的部际协调,集聚各方资源力量,紧扣产业需求,解决好农业科技创新重大问题,建强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要围绕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区域农业科技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攻关和成果共享。
省级层面,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建立农业科技管理协调机制,加强省级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等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优化各级涉农科研机构功能定位,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建立省级农业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和省域农业科技创新效能监测评估制度,提升区域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此外,还要推动各级财政加强农业科技保障,发挥农业产业化基金、农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优化科研创新生态,加快品种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形成激励原始创新的良好外部环境。
校对:祝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