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000712)8月21日晚公告,公司所持东莞证券20%股份于8月1日至8月14日在上海产交所公开挂牌,挂牌底价为22.72亿元。截至8月14日,上述挂牌信息披露期满。2024年8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产交所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和《组织签约通知》,本次交易共征集到1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东莞金控和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控股”)组成的联合体(下称“东莞联合体”),东莞联合体已按要求向上海产交所交纳了3000万元保证金。
8月21日,公司与东莞联合体签署《转让协议》。同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与东莞金控签署了《合作协议》。
东莞控股8月21日同步公告,经履行产权交易所的相关程序,8月19日,公司收到产权交易所发来的《竞价结果通知》《组织签约通知》,确定公司与东莞金控组成的联合体成为东莞证券20%股权的受让方,其中公司受让东莞证券1.07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1%)、东莞金控受让东莞证券1.94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9%),对应成交价格分别为8.06亿元、14.65亿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东莞证券总资产为485.56亿元,总负债为395.0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0.51亿元;2024年1月至6月,东莞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10.27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93亿元。
从东莞证券的股东结构看,本次交易前,锦龙股份、东莞金控、东莞控股、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0%、20%、20%、15.4%和4.6%的股份。
本次交易后,东莞金控、东莞控股、锦龙股份、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32.9%、27.1%、20%、15.4%和4.6%的股份。
锦龙股份持有东莞证券40%股份,其中20%股份处于质押状态,上述股权系锦龙股份于2009年6月以现金购买的方式取得,交易金额为6.83亿元。
本次东莞证券20%股权挂牌底价以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参考,考虑到东莞证券已于2024年3月分配2023年度利润3亿元等因素,锦龙股份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东莞证券20%股份的底价为22.72亿元。据此计算东莞证券7.1%股份的挂牌底价为8.06亿元,经产权交易所确认,本次东莞控股受让东莞证券7.1%股份的交易价格与挂牌底价一致,即8.06亿元。
锦龙股份此前表示,公司持有中山证券67.78%股权,持有东莞证券40%股份,依托中山证券和东莞证券开展证券业务。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负担较重。受国际环境、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并出现亏损。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取得一定规模的回笼资金,用于偿还公司部分债务后,可以降低公司负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等财务状况,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据东莞控股8月21日晚公告,本次受让东莞证券7.1%股份,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东莞证券的股权比例提高为27.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对东莞证券的投资仍为权益法核算。
东莞证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自营、融资融券等业务,其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景气程度等有较强的相关性,存在东莞证券预期经营业绩不达预期,进而导致公司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对于以上潜在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证券市场波动及东莞证券日常经营情况,积极履行股东职责,加强投后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