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白名单”评估标准更新,一年内被采取监管措施超过5次不能上榜
来源:界面新闻作者:陈靖2024-01-31 15:04
字号
超大
标准
监管部门近期调整更新了证券公司白名单评估标准。

1月31日,界面新闻从业内获悉,监管部门近期调整更新了证券公司白名单评估标准。

据悉,最新评估标准分为股权结构和经营管理、合规内控、风险控制、同业竞争、受处罚情况和其他等六部分内容,框架与旧版标准基本一致,但细化了每项内容的具体要求。

12个月内被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5次以上的,不得纳入白名单。因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券商,不接受其白名单申请,已在白名单的券商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立即暂停白名单的各项监管便利。

已在白名单的券商业务指标触及预警水平的,可给予1个月过渡期,期满仍未达标的调出白名单。

最新一期白名单发布于2023年6月21日,累计包含31家机构。包括安信证券、华西证券、中金公司、光大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等。

值得注意的是,本期白名单新增东方证券、东方财富、国联证券、财通证券和西部证券5家公司,同时调出东北证券、国开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4家暂不符合白名单标准的证券公司。头部券商中,海通证券连续八次未登榜。

2021年5月,为落实分类监管要求,压实证券公司内控合规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有效性,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建立了证券公司“白名单”制度。

自“白名单”制度推出运行以来,通过“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把一批治理运作规范、合规风控水平较高的公司纳入,及时调出被行政处罚或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的公司,对行业形成了有效的正向激励和声誉约束。

证监会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白名单”实施效果,持续优化评价标准,重点关注股权权属清晰、经营保持稳定、合规内控有效、风控指标持续达标、不存在同业竞争、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或处罚等指标。

“白名单”惠及大中小、中外资等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证券公司,突出监管部门重视内控合规的鲜明导向,有利于涵养“合规、专业、诚信、稳健”的行业文化,促进行业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证监会表示,“白名单”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其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聚焦监管主责主业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持续总结评估实施效果,更加突出证券公司精准高效支持科技创新,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更好服务居民多元化金融需求等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的导向。

责任编辑: 陈勇洲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用户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