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李丹2023-12-15 19:43

人民财讯12月15日电,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是放宽现有“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条件,将触发条件之一“连续 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30%”调整为“累计达到20%”,降低触发门槛。二是增设一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条件,将“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作为触发条件之一,增加回购便利。三是取消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解决上市公司受制于窗口期无法回购的现实问题,减少回购区间限制,同时加强回购交易监控机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四是适度放宽上市公司回购的基本条件,由“上市满一年”调整为“上市满六个月”,满足新上市公司回购需求。五是根据收盘集合竞价规则,将原限制收盘前半小时不得回购交易申报,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增加每日可回购时段。

校对:苏焕文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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