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名不副实” 基金“风格漂移”迎监管
来源:经济参考报2022-05-17 08:19

对于基金“风格漂移”等问题,监管层再度发声。证监会日前发布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称,对于存在长期投资理念弱、投资换手率高、“风格漂移”问题突出等6类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注册期限内采取审慎性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基金风格出现“漂移”,与建仓时间错过景气周期、基金经理追求短期业绩表现、投资者申购资金的被动影响及基金经理变更等因素均有关系。而“拆盲盒”式的“风格漂移”也令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面临不可控因素,也难以有效对冲风险。

基金持股“名不副实”背后多重原因

“文体健康基金重仓新能源”、“北交所主题基金重仓煤炭股”、“金融基金持仓金融股不足二成”……公募基金一季报披露刚刚结束,部分投资者却对行业主题基金持股“名不副实”产生了质疑。

华安文体健康混合一季报显示,其前十大重仓股集中在新能源、芯片、军工等板块。其中,仅有浙江医药1只个股与“文体健康”主题有关。而根据该基金招募书,产品投资于文体健康主题相关的证券比例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根据最新披露的一季报,工银瑞信新金融的前十大重仓股中,有7只个股来自新能源、军工、白酒、半导体等行业;行业的仓位分布上,该基金的金融业持仓仅占16.58%。

万家基金旗下北交所慧选两年定开也引发了市场关注。其一季报显示,前十大重仓股中,仅同惠电子为北交所股票,持仓占比仅为5.35%,前三大重仓股中国神华兖矿能源陕西煤业则均属于煤炭板块。按照基金合同,该基金投资于北交所的股票资产比例应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对此,基金经理在一季报中表示,预计成长风格将受到明显压制,因此二季度投资主线将坚持上游资源品及稳增长主线,配置上以煤炭、有色金属以及基建稳增长边际变化明确的行业为主。

“基金风格漂移难以让投资者去很有效地分散和规避风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屈源育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假如一位投资者分别购买了成长型和价值型两只基金,但若后者出现‘风格漂移’,其持仓也变成了成长型基金,这便使得投资者并没有完成风险对冲,反而是在成长风格上双倍的风险暴露。”

记者了解到,基金出现“风格漂移”,有多重因素使然。

“有些出现‘风格漂移’的基金产品,是因为在发行期结束后,其主题行业部分个股已处于阶段性高位,为保证新基金的业绩平稳,在建仓期内不得已买入一些其他行业的品种。”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

屈源育则认为,基金风格出现“漂移”与追逐短期业绩排名密切相关。基金经理面临业绩压力,既包括公司内部的绩效考核,也包括外部投资者申购的现金流的压力。“从市场因素考虑,某一风格的资产在短期内具有动量效应,基金经理也会因此偏离当前风格去追求热点。这使得‘风格漂移’的背后或意味着基金净值波动的加剧。如果所有投资者都去追逐当期热点,短期内会出现‘羊群效应’,即某只股票在急涨之后又出现急跌。”他表示。

经济学者、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付立春也表示,部分基金公司在设计产品时,对于基金风格、行业配置等定位并不算特别清晰,最后导致在执行建仓时发生了一些变化。此外,基金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对于基金投资风格的管理也不够严谨,使得部分基金出现了“风格漂移”。

此外,由于更换基金经理导致投资思维发生变化也是基金风格“漂移”的原因之一。某制造业基金在2018年披露的一季度报告显示,前十大重仓股中,前七只全部为地产股,另外三只为农业银行中兴通讯中国银行;行业持仓方面,地产股占比高达58%,金融股占比超过24%。但在原基金经理离职后,新基金经理任上披露的首份完整季报中,后者将前者的地产股尽数清仓,并将超过91%的仓位集中于制造业领域。

基金“风格漂移”等问题迎监管规范

近段时间,对于基金“风格漂移”、“高换手率”等问题,监管层多次发声,行业规范举措相继落地。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公募基金行业将迎来进一步发展规范。

5月13日,证监会发布《优化公募基金注册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简称“《通报》”)。《通报》提出,对存在6种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注册期限内采取暂停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审慎评估、现场核查等审慎性措施。其中,便包含了“长期投资理念弱,投资换手率高,‘风格漂移’问题突出”一类。

而对于基金产品追逐短期业绩这一问题,证监会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表示,要督促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经营管理层和基金经理等核心员工的长期考核机制,将合规风控水平、三年以上长期投资业绩、投资者实际盈利等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弱化规模排名、短期业绩、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比重。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引导基金管理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限制“风格漂移”、“高换手率”等博取短线交易收益的行为,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稳定器”和“压舱石”的功能作用。

付立春表示,对于基金“风格漂移”“高换手率”等问题进行监管,非常及时和必要,有助于帮助投资者规避一些不可控风险。此外,对于出现问题的基金公司进行从严监管,有助于加强基金公司内控管理,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

屈源育则建议,需要对基金“风格漂移”进行进一步明确定义,包括如何界定“漂移”范围及“漂移”时间等。监管层可要求基金产品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所谓“风格漂移”现象,包括持仓股票所属行业加总、收益率走势等指标,并将上述因素与募集说明书中的表述进行对比,以市场方式进一步落实对基金“风格漂移”的监管。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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