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程丹2023-10-09 08:11

近期市场上有人担心“注册制是不是无人管”。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采访了监管部门、专家学者和行业机构。市场普遍认为,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在“改”的同时加大“管”的力度,管的更严了,管的更准了。

业内人士认为,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注册制改革已经探索出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链条各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安排,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发多少。

注册制改革之义——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

注册制改革以来,一批企业发行上市,其中不乏一些核准制下无法登陆A股市场的企业,这是资本市场扩大覆盖面、提高服务实体经济适配性的积极变化,但对投资者而言,是一个新的挑战,特别是在市场波动、预期转弱的背景下,有人担忧“注册制是不是无人管?” 

情况并非如此。过去四年多,注册制改革的逐步完善与资本市场的生态优化同频共振,市场总体感觉“管制少了,监管严了”。

“作为资本市场的实务工作者,直观感受是注册制不是‘无人管’,而是有的放矢、放管结合”,中国银河证券党委副书记、总裁王晟表示,证监会通过推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监管转型,实现了更为精准、有力和高效的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注册制改革说到底,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纵观境外成熟市场,注册制没有统一的模式,但无不高度重视加强监管。“放”与“管”是注册制改革的一体两面,在政府“退一步”,减少管制,还权于市场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在“放”的同时加大“管”的力度。

“要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2亿多个人投资者的国情市情。”上述人士表示,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的监管力度。

良法才能善治。证监会通过一系列制度规则为注册制改革平稳推进保驾护航,“严”是主基调。

细数过往,注册制改革以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期货和衍生品法、私募基金条例出台实施,建立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健全先行赔付、责令回购、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民事赔偿等投资者保护制度,从根本上扭转了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的局面,资本市场法治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建成。

今年2月份,以全面实行注册制为契机,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集中打包制定修订了165件制度规则,内容涵盖发行条件、注册程序、承销定价、重大资产重组、监管执法、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这都是注册制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集中体现和重要依据。

把好“入口关”——不是谁想发就发 想发多少发多少

注册制改革以板块为载体,进一步突出各板块特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日益完善。不同上市板块设定了“差异化”的多元上市条件,找准各自定位,办出各自特色,突出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制定创业板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评价标准。

今年2月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注册程序,在督促交易所承担发行上市审核主体责任的同时,重点做好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拟上市板块定位的把关工作。一批企业因为“硬”度不够、属性不匹配,止步科创板、创业板。

实行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注册制改革最大的变化是开门搞审核,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问询内容、过程、结果全部公开,阳光透明,接受全市场监督,监督制衡更加严格。发行审核工作以问询为主,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责任,综合运用多要素校验、现场督导、现场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监管执法等多种方式,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严惩“带病闯关”。同时,证监会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和考核,不断督促交易所提升审核质量。

权威统计显示,2020年至今年上半年,IPO项目主动撤回和审核否决合计717家,占比35%。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已对从事投行业务的67家证券公司、364名责任人员采取了监管措施,特别是对问题严重的4家证券公司暂停保荐业务,对54名从业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业机构的合规意识明显增强。

华泰联合相关业务负责人认为,注册制改革下的监管始终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加强对信息披露监管、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等重点问题的科学把握,开门办审核的理念进一步加强。

记者了解到,针对市场关注的“IPO在审企业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的情况,证监会从制度入手,抓住削减离职人员身份价值这个关键,建立离职人员数据库,对10年内离职人员全程监管,新设把关环节从严复核,让市场感受到这样做不仅得不到好处,反而受到更严约束。充分发挥资本市场透明度高、规范性强的优势,用好失信联合惩戒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对有诚信污点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换马甲”申报IPO的,准确识别并坚决叫停。

平稳推进注册制改革必须充分考虑市场承受力,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一二级市场平衡问题。证监会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时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机制,近期阶段性收紧IPO节奏,实施大额再融资预沟通机制,保持投融资动态平衡。

“零容忍”亮剑——对违法违规露头就打

注册制改革以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事中方面,证监会不断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深入实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启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制度,深入推进退市制度改革。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督促和引导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诚信经营、做优做强。

事后方面,证监会聚焦监管主责主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实施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严惩违法乱象。

统计显示,2019年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超过2200起,罚没款金额190多亿元,坚决查办了康得新、康美药业、乐视网等一批大要案,向市场传递了惩恶扬善的强烈信号。

王晟表示,监管部门全过程监管执法更加严厉,欺诈发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代价更高,从严监管有利于塑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秩序,打造诚信的市场文化,涵养健康的市场生态,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必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激发资本市场活力,提升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特别是今年4月,证监会对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公司泽达易盛、紫晶存储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决定,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随后,上交所对这两家公司作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决定。泽达易盛也是适用新证券法的第一单欺诈发行案件,证监会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罚款合计1.51亿元。紫晶存储一案中,已有约1.7万适格投资者通过先行赔付制度获赔10.86亿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认为,注册制下的证券监管执法是一个有机整体,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投资者保护制度逻辑是一以贯之的,中后端的持续监管和有效问责,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共同构成立体化的惩戒约束体系,对前端的注册发行实践形成正向激励。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放管结合是注册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改革走深走实、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从严监管只会加强、不会放松。证监会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大投保”理念,动态评估、调适完善制度安排,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努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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