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浙江证监局披露,经核查,发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旗下部分产品存在宣传预期收益的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