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负首付”、“零首付”?深圳监管出手!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吴家明2023-05-26 23:03

近期,关于房贷市场乱象的讨论再次升温。

5月26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禁止参与/协助“买房负首付”、“零首付”等违规违法行为的郑重提示》。

《提示》指出,“买房负首付”已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2017年住建部、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内部相应业务管理,并应由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禁止以任何形式参与/协助此类以“负首付”或首付分期为噱头的房源宣传和销售代理行为。

如发现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存在违规销售宣传或为消费者违规购房贷款提供咨询、协助的,深房中协将立即报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同时,深房中协也将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等规定进行自律惩戒,严重者还将根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做相应通报。

购房者应小心背后的“陷阱”

此前,有消息指出深圳出现“买房现负首付”,以“首付分期”、“装修贷”等形式诱导购房者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其实,从“低首付”到“零首付”再到“负首付”,此类现象一直难以杜绝。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低首付、垫首付等市场行为,涉嫌突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放大了杠杆,可能会导致未来出现断供和其他金融风险。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不论是“零首付”再到“负首付”,其实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零或负。其次,这种操作的房贷月供往往会提高一些,而且,房贷期限越长负担越大。做高合同价之后,购房人的贷款金额也比较高,月供相对来说也会提高。再次,这种本身就是违法违规,明令禁止的。最后,还存在被银行断贷、被监管部门处罚的可能性。若房产交付存在问题,投资者的风险就会更大。

“而且,采用这种模式往往需要签署阴阳合同,本身也是违法行为。一方面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的相关规定,没有如实备案;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骗取高额贷款,违反了银行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涉嫌骗贷,一经发现,银行不会进行放贷。即使已经放贷,往往也会直接解除按揭贷款合同,要求提前偿还全部贷款。” 王玉臣表示。

此前已有地方出手

记者发现,此前,包括惠州在内的部分地区房地产中介在销售阶段拿“零首付”作为噱头吸引客户,一度引发热议。就在5月21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在其官微发布消息显示,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5月20日印发《关于整顿房地产市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表示,近期该区个别商品房项目涉嫌违规销售,造成不良影响,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销售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商品房交易环节出现首付贷、返首付、零首付、中介机构营销返首付、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捏造散布不实信息等违规销售行为。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注销制度,对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发布不实等违法违规销售信息的、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的,惠阳区住建局将注销其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通知》还指出,要严厉倒查因违规销售行为引发群访群诉事件,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关停网上交易系统(锁盘),一经查实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校对:王蔚

责任编辑: 高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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