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 通宝能源预计2021年净利润减少995万元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赵黎昀2021-12-15 16:38

自今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迈出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历史上的跨越性步伐后,国内多个地方省份陆续做出响应。

据山西省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将取消山西电网、山西地方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工商业用电(包括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用户)、农业用电继续按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执行。同时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的用户用电价格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代理购电实施方案另行发布)。此外,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发布首次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售电的公告,公告一个月后按代理购电方案有关规定向代理用户售电,公告期间继续按原工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在山西省推出电力市场化改革方案前,安徽、江苏等地相继对地方电价做出调整,广西省更是在10月17日发布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调整2021年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的紧急通知》中提出,高耗能企业电价直接上浮50%进行结算。

根据山西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西将放开全部燃煤发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幅度在山西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3320元/千瓦时基础上,原则上均不超过20%。

其中,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电力中长期集中交易原则上按国家规定的燃煤基准价浮动范围和我省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设置最高、最低限价,并参考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峰谷电价设置分时段最高、最低限价。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具体执行时间和方式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等价格形成的挂钩基准。

作为主营火力发电的大型综合能源企业,通宝能源(600780)受到相关政策直接影响。

12月15日公司公告,所属发电企业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西阳光”)适用前述“放开全部燃煤发电量上网电价”政策,政策具体执行时间和方式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执行。通宝能源所属电网企业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按照政策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执行本次电价调整政策预计将减少2021年净利润约995万元。

通宝能源此前披露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56.77万元,同比下滑94.86%。

责任编辑: 李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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